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时间: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三批: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主管部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价值意义: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成功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至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重新认定,通过后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成功后,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补助,促进企业发展;
3、高新技术企业在购买土地时候,可以有机会享受当地政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具体以当地主管出具的现行政策为准;
4、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也是很多资助类、认定类科技项目的基础和必备前提条件;
5、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可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认可,有利于企业的外部市场的开拓。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提升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有利于企业招投标,同时高企认定也是企业上市的基础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更高质量的产业化经营中去。
申报条件:
1、成立时间要求: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的居民企业 。
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
• 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 软件著作权
3、产品(服务)范围: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新能源与节能
资源与环境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创新能力评价四项综合指标70分以上
知识产权:30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备注: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