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申报时间:往年4月份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价值意义:对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符合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2、产品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等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3、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由生产企业依法拥有。
4、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备注:重点支持区域:农机装备、工程机械、数控机床、机器人、船舶与海工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电气能源装备、氢能及燃料电池、节能环保装备、医疗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科学仪器、冰雪装备、石油化工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基础核心零部件,同时包括能替代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中《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部件及原材料目录》(2021年版)所列的装备产品和关键部件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