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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智能化、绿色化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

2024-01-16

项目名称:济宁市智能化、绿色化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

申报时间:往年4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价值意义:1、对“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 投资500 万元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软件部分,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市财政 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2、对“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投资500万元以上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 100 万元。3、对“231”产业集群 企业实施的投资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200万元。

1、申报条件: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属于“231”产业集群企业。 发票计算起止期限内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信领域财政资 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知明确的支持领域及方向,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强、经济带动大、市场前景好。

3、申报项目已进行备案(核准),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完备。

4、申报项目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的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及厂房建设),且纳入技改投资统计数据库。

5、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项目名称:济宁市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

申报时间:往年5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价值意义:支持《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 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之外的传统产业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对确定支持的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300 万元。

1、申报条件: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属于非“231”产业集群企业。发票计算起止期限内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信领域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知明确的支持领域及方向,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强、经济带动大、市场前景好。

3、申报项目已进行备案(核准),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完备。

4、申报项目在 XXXX  5 月X -XXXX  5月X (一般一年)完成设备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零增地”项目1000万元),且纳入技改投资统计数据库。

5、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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