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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奖补

2024-01-16

项目名称:济宁市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奖补

申报时间:往年7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价值意义:对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研发投入占比 3%以上的企业实施的投资超过 500 万元的省级以上创新计划项目,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补,最高 100万元,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的100万元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研发费用(发票)的20%给予奖补,最高 200 万元,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

申报条件:(一)创新计划项目奖补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已列入近三年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2. 申报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其中创新平台包括:产业创新中心、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

3. 申报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比 3%以上。

4. 申报项目计划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年度完成投资超过100万元。

(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奖补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为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

2. 申报项目须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共同开展,且已列入市级工业企业产学研合作需求目录。

3. 协同创新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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