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重点实验室
申报时间:往年8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济宁市财政局
价值意义:1、市级平台,申报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基础;
2、能够承担市、省级科研项目。
申报条件:一般应为已开放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符合济宁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初步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500万元以上;
6、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