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申报时间:往年3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价值意义:1、承担市级相关研发计划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2、市级平台,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前置条件。
申报条件: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8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8项以上;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2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2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6、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