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时间:往年11月
主管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价值意义:1、市级服务平台;
2、申报省级服务平台的前置条件。
1、申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合法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12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9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 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 5 家以上。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5、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 80%以上。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