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瞪羚企业
申报时间:往年5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价值意义:
1、市级荣誉。
2、在金融、资金、用地等各个层面享受精准政策扶持及优先扶持权。
3、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企业更容易借力金融资本,实现产融结合,迅速做强做大。
4、为长远发展做好战略谋划,彰显企业的社会价值及责任感。
申报条件 1、依法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纳税、社保及信用状况良好。
2、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3、产业领域符合我市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
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聚焦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 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工作部署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4、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
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 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 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5、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25%;企业上 年度营收在 2000 万元至 1 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 率持续达到 20%;上年度营收在 1 亿元至 4 亿元,近两年营收 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15%;上年度营收在 4 亿元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10%。
6、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1 亿元及以上的,
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持续达到 2.5%;收入 1 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 5%。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 2 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 8 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
7、企业信用指标: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
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 75 分。
备注: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