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申报时间:往年5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价值意义:申报省级单项冠军的前置条件;市级荣誉,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申报条件:
1.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的应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聚焦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 1-2 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 2 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填报的细分产品分类,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类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如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也可申报。
3.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 10 位或全省前 3 位,且市内第 1 位。
4.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省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省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或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市场前景好。
6.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以上。
7.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全市“231”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领域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8.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优先考虑。
9.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
10.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