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时间:往年3月
主管部门: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值意义:1、承担市级相关研发计划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2、市级平台,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前置条件。
申报条件:1、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引领支撑作用。
2、参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修订)》相关数据标准。
(1)、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10%。
(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企业无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记录。
4、已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再次推荐该企业进行申报。
备注: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