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工程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
申报时间:及时关注省发改委网站
主管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值意义:1、省级平台
2、对于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3、优先支持列入全省重大项目和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
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2、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优先支持拥有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牵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