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时间:往年10月份左右
主管部门: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值意义:1、市级平台,申报省、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基础;
2、能够承担市、省级科研项目。
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济宁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2、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拟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600万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40名。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