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省应急厅)
申报时间:往年3月
主管部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价值意义:1、省级平台;
2、能够承担市、省级科研项目。
申报条件:重点实验室
1、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单位授权,能够独立开展实验室工作的单位;
2、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合理,符合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
3、研究实力强,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有重要影响,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4、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具有培养应急管理科研业务人才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科研场所相对集中。
6、依托单位须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提供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
技术创新中心
1、依托单位组织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合理,并为技术创新中心配备专职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
2、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拥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发团队,研发人员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总研发人员的30%,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3、拥有固定专用的研发场所、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科研装备。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4、创新组织能力强,具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5年牵头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不少于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课题)不少于1项;
5、具有为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和持续较高科研投入的实力,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6、已有高水平应急管理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应急管理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7、近5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